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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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艺龙会员:好评
感觉还不错,就又续住了一天,在五金城附近还算不错的酒店,也希望酒店的服务水准有进一步的提高,以后就固定住这里
瓜瓜:好评
续住了一天,评价见上面的评价。
会员4651:好评
房间不通风,没窗户,床边有烟头,在休息时候被不明身份的人打开了门,问前台就说是服务员查房弄错,房间押金是做了预授权的,在退房时候等了服务员查房确定无消费才离开,服务员说预授权很快给你处理,不用再等了(在别的酒店都是立刻完成的),好吧,相信她,直到第二天凌晨还没收到相关预授权交易的信息,于是打电话给酒店才做出处理,结果是被逼消费12元,于是再次电话咨询,服务员说白天不是他上班不清楚,只看到电脑记录消费2支矿泉水,(入住时候根本没有所谓的矿泉水)所以扣了钱,让我白天再打电话查询,他会交待我反映的事情,于是白天再次打电话查询,服务员说电脑记录消费2支矿泉水是作废的,也就是说没有消费了?那为何扣我钱?回答是“不清楚”,他就说下次我再去入住时候给我减免这钱,他只能做到这样,下次?下次还敢入住吗?真可笑?你们看到这评论,还会选择这酒店吗?